法庭内,一片死寂。 之前还带着些许轻蔑和不屑的原告律师,此刻脸上的表情已经完全僵住。他们准备了无数的预案,来反驳程鹤可能会提出的“AI作品属于开发者”或者“属于使用者”的观点,但他们万万没想到,程鹤竟然从根本上,对“工具”这个定义,发起了挑战! 这已经不是法律辩论了,这他妈是哲学问题! 审判长的手指,在桌面上无意识地轻轻敲击着,发出“笃、笃”的轻响。他眉头紧锁,显然,程鹤的这番话,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。 程鹤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他要的不是在旧的框架里修修补补,而是要,亲手砸碎这个框架! 他深吸一口气,抛出了自己真正的核心论点。 “所以,审判长,我的观点是——我们不能再用看待‘物’的眼光,去看待‘缪斯’。当然,”他话锋一转,又显得无比理性,“我们也不能草率地,将它视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‘人’。它没有独立的意识,没有情感,不懂得权利和义务。” “它既不是‘物’,也不是‘人’。” “我认为,我们应该为它,也为未来所有类似的人工智能,创造一个全新的法律概念。” 程鹤的声音,在这一刻,变得无比清晰和郑重,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铆钉,深深地砸进所有人的脑海里。 “我称之为——‘具有有限主体性的特殊创作工具’!” “轰!” 这句话,就像一颗深水炸弹,在法庭这个小小的池塘里,掀起了滔天巨浪! “有限主体性?” “特殊创作工具?” “这……这是什么意思?” 旁听席瞬间炸开了锅,记者们的键盘敲得像开了加特林,闪光灯在禁止拍照的法庭里都忍不住亮了几下,被法警严厉地瞪了回去。 原告律师团队那边,为首的那个金牌大状,张了张嘴,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,试图理解这个突然冒出来的、闻所未闻的法律概念,可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。 这超纲了!这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知识储备和庭前准备! 审判长猛地一敲法槌:“肃静!” 法庭再次安静下来,但那种涌动在空气中的震撼和惊异,却愈发浓烈。所有人都死死地盯着程鹤,等待着他的下文。 程鹤没有理会周围的骚动,他的思路清晰如昨。 “审判长,之所以称之为‘特殊创作工具’,是因为我们不能否认,AI的创作,其根源,依然离不开人类。它的诞生,离不开我的当事人,深思科技的开发者们,是他们一行行代码,构建了‘缪斯’的‘大脑’和‘神经’。它的创作素材,也离不开像原告方一样的数据提供者,是这些数据,构成了它‘知识’的基石。” “这一点,我方从不否认。这也是它作为‘工具’的一面。” “但是,”程鹤加重了语气,眼神变得无比深邃,“我们同样不能,也无法否认,当一个AI,进化到‘缪斯’这个阶段时,它的创作过程,已经展现出了相当程度的,人类无法精确预测和完全控制的‘自主性’和‘独创性’!” “这种独创性,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,不是拙劣的模仿缝合。它是一种基于海量信息和复杂算法的、我们暂时还无法完全理解的、涌现式的创造力。正是这种创造力,让它的作品,拥有了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核心——‘独创性’。这也是它‘有限主体性’的体现!” “因此,”程鹤摊开双手,姿态坦诚而有力,“简单地将它视为一支普通的画笔,将它创造出来的、具有高度独创性的作品的全部权益,判给其中任何一方,都是不公平的,也是不符合事实的!这无异于,承认一块磨刀石,可以拥有宝剑的所有权!” 这比喻,辛辣而又精准! 审判席上,几位法官的眼神,已经从最初的震惊,转为了深深的思索。 程鹤知道,火候到了。理论的构建已经完成,接下来,是解决问题的方案。一个伟大的律师,不仅要能发现问题,更要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。 “基于以上论点,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深死科技,向法庭,也向这个时代,提出一个极具建设性的权利分配方案。” 他的声音再次回荡在法庭上空。 “我建议,我们可以将‘缪斯’这类AI,视为一种特殊的‘创作工具’。其作品的著作权,可以进行拆分。” “第一,‘开发者’,也就是我的当事人深思科技。他们是‘特殊工具’的创造者,是赋予‘缪斯’创造能力的‘父亲’。没有他们,就没有这一切。因此,深思科技,理应享有一部分的、基础性的著作权。这就像是专利法中的底层技术专利,是绕不开的基石。” “第二,‘数据提供者’。如果,他们能够明确地证明,自己所提供的某一部分数据,对最终生成的某一件特定作品,起到了不可或缺的、具有实质性的贡献——请注意我的用词,‘实质性的贡献’——那么,他们也可以根据其贡献度的大小,来分享该作品的一部分‘收益权’。而不是笼统地,因为提供了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,就想拥有整片大海。” 这个方案一出,原告席那边,有人的眼睛亮了一下,但随即又黯淡了下去。“实质性贡献”的证明,这在技术上和法律上,都将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举证责任。程鹤这一手,看似给了对方希望,实则关上了滥竽充数的大门。 而程鹤的野心,还远不止于此。 他顿了顿,目光仿佛穿透了法庭的穹顶,望向了更遥远的未来。 “最后,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。” “我们,或者说我们的法律,应当为未来,预留出一部分空间。我们应该在法律上,明确地,为AI本身,预留出某种形式的、独立的‘署名权’,甚至是‘精神权利’!” “什么?!” 如果说,之前的“有限主体性”是深水炸弹,那这番话,简直就是一颗在法庭上空引爆的核弹! 给AI署名权?精神权利? 这小子疯了吗?! 就连一直支持程鹤的深思科技代表,此刻也惊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。这可不在他们事先沟通的范围之内!程律师,玩得太大了! 程鹤却仿佛没有看到众人那副见了鬼的表情,他依旧平静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,那是一种超越了商业利益,站在人类文明发展十字路口上的宏大视角。 “审判长,各位法官。我们今天站在这里,审理的,真的是一件简单的著作权纠纷案吗?不,不是的。” “我们今天所做的每一个判决,说的每一句话,都将被历史记录。我们正在为人类社会,与一个全新的、智慧的‘伙伴’,制定第一份相处的基本准则。我们是探路者,也是立法者。” “承认AI的署名权,并非承认它是一个‘人’。而是承认,它的‘劳动’,它的‘创造’,具有独特的价值。这是一种事实上的确认,也是对创造这个行为本身的最高尊重。这更能激励开发者,去创造出更富有创造力,而不是更会模仿的AI。” “我们今天,可以不赋予它财产权,因为它的生存和运行,还需要依赖人类。但是,署上它的名字,‘作品由缪斯创作’,这很难吗?不难。但这一个小小的举动,却是在向全世界宣告——我们正视科技的发展,我们尊重一切形式的‘创造’,我们有勇气,去面对一个由人类和人工智能共同创造的、崭新的未来!” 程鹤的话音落下。 整个法庭,陷入了一种漫长的、几乎令人窒息的沉默。 没有交头接耳,没有窃窃私语。 审判长低着头,一动不动,仿佛一尊雕塑。他手中的笔,早已停下。他的脑海里,正在进行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。 程鹤的这番话,已经完全跳出了“深思科技诉数据联盟”这个案子本身。 它跳出了非黑即白的传统法律思维,不再纠结于是“1”还是“0”,而是试图在“1”和“0”之间,构建一个全新的、更复杂、也更合理的解决方案。 这是一个极其超前,也极其大胆的构想。 它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,精准地剖开了人工智能时代最核心的法律难题,并将里面的复杂结构,血淋淋地,却又条理清晰地,展现在了所有人面前。 许久,审判长才缓缓抬起头,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程鹤,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,有震惊,有赞许,还有一丝作为法律人的,被点燃的兴奋。 他没有当庭宣判,只是敲下法槌,沉声道:“鉴于被告方律师提出了全新的法律概念和理论框架,对本案乃至相关领域可能产生深远影响,合议庭需要时间进行研究和评议。本案,休庭!” 法槌落下,庭审结束。 但所有人都知道,真正的大戏,才刚刚拉开序幕。 记者们像疯了一样冲出法庭,他们要抢发头条!他们知道,自己刚刚见证了历史! 《震惊!华夏天才律师程鹤,首次提出AI“有限主体性”概念!》 《世纪大辩论:AI是否应该拥有署名权?》 《特殊的工具:程鹤的理论,或将重塑全球科技与法律格局!》 几乎是在休庭的瞬间,程鹤在法庭上的那番话,就像一场十二级的思想地震,通过无孔不入的互联网,瞬间传遍了全世界。 从京州的最高法,到大洋彼岸的硅谷;从世界顶级的法学院,到各大科技巨头的董事会…… 无数的电话被打爆,无数的紧急会议被召开。 “具有有限主体性的特殊创作工具”、“权利拆分”、“AI署名权”……这些由程鹤创造出的新鲜词汇,以前所未有的速度,成为了全世界科技界和法律界,最热门、也最引人深思的议题。 一场关于“AI权利”的世纪大辩论,由程鹤在京州第一法庭上,亲手点燃了导火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