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你的青春唱一首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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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运动会倒计时

发布:2016-11-04 字数:2867

      林薇薇

      9月28日06:23:54

      一大清早的,就听见我妈在厨房倒腾,也不知道在倒腾些什么,总之,把我弄醒了,睡不着了。计划赶不上变化呀,今天本来不是周末,好不容易放个假,想在家好好休息了,还被她弄醒了。哎。明天还要奔赴战场,英勇杀敌,干掉所有的敌人,稳拿第一,这是我们班的宗旨。  我悄悄地跑进厨房,站在老妈身后,我说:“老妈,你这不生不熟的鸡蛋,你准备做点什么,又不能摆着好看,老摆在那干什么。”  老妈被我着突然造访,给吓着了。捂着胸口说:“我的薇薇呀,你下次能不能出点声啊,你想吓死我呀,我可是一个快要年过半百的人了。”  老妈拿起菜谱翻了翻说:“难得今天都在家,你妈我兴致高亢,准备大展身手,我在研究菜谱呢。至于那个你所谓的不生不熟的鸡蛋,你爸要吃,一直没吃。”  啥?我老妈一个兴致高亢,准备毒死三个人?三条性命来换她高兴?没搞错吧,我妈那个菜做得,哎,简直就是人生悲惨之所在啊,要是说去了一趟意大利,什么都变了的话,那唯一没变的也就是,她那做菜的厨艺了吧。好的没学回来,到学回来一些没用的。  厨艺,还是一如既往的要命,至于那个鸡蛋,我觉得我爸是不好拂了我妈的脸面,只好告诉老妈,他吃。可吃个不生不熟的鸡蛋的后果,可就未知了。以至于它已经存在两天了。下一步或许就该发霉了。而老妈一直坚信,我老爸会把它解决掉的。

      看着老妈把厨房大大小小的锅,都搬了出来。能用的东西,样样俱全,我也不好意思扫了她的兴致。不过,这顿饭,吃不吃,可就另说了。我可记得她老人家,有次来了雅兴,做了一顿饭,让我拉了一天的肚子,我敢说,我的厨艺,都比我老妈的好,最起码,我没拉过肚子。我也就是懒了点罢了。  我说:“老妈,要不我做吧,你过去歇着,你看,你跟我爸,咱三个好不容易,凑在一起吃个饭,都不忙了,怎么我也得孝顺你们一回,你说是吧。”  老妈放下菜谱,拍了拍我的屁屁,说:“你别说得那么好听,再怎么说,我也养了你18年,你有那么勤快?我怎么不知道。反正我是不信,你不就嫌弃你妈做的不好吃吗?你把也不爱吃,现在,你也不吃了。”  天呐,老妈越说越伤心,都快掉眼泪了,算了,豁出去了,要人没有,要命一条。奉献给我老妈好了。我说:“哎呀,你让我做,我还懒得晃呢。行,你做吧,我爱吃你做的西红柿炒鸡蛋,再蒸锅米饭就行了。别做多了,吃不了。”  我这么说的目的,一是为了哄老妈开心,二是让她做个简单的,降低一下中毒的概率,为大家着想,哎,我真不容易啊。

      9月28日 11:07:37  这就是我妈的速度,从八点到现在3个点,做了一顿中午饭。6点到7点半多,一个半点,把食材准备好了。这也是不容易的了,能做出来,也算为难她了。我对正在看球赛的老爸说:“老爸,快来吃,我妈做的菜,可香了。”  我爸瞄了瞄餐桌上的饭,深知我妈做的,是什么饭。说:“你妈做的?”我点了点头。他又像自言自语似的,摸了摸肚皮说:“哎呀,昨天吃多了,嘿嘿,也不怎么饿。”  我妈有些生气的说:“林安辉,你什么意思。我今天好不容易做顿饭,你还不吃,你昨天吃的今天也早就排完了。你就故意的,行,你以后都别吃了。我以后天天做。”说着,就把我爸的碗筷,收拾到厨房去了,看来这次是真的生气了。  我一听,我急眼了,啥?天天做?我仿佛想到了我在厕所蹲着出不来的场景,我冲老爸使了使眼色,我说:“老爸,你看老妈,难得下厨。你不饿也来少吃点吧。别让我老妈不高兴。”是啊,老妈不高兴,全家人受罪,这怎么行。  我爸懂了我的意思,关上电视,走了过来,自己去皱着眉头,挖了一碗米饭,拿了一双筷子,坐下说:“嘿嘿,活动活动,又有点饿了。”  我晕,此地无银三百两,我妈白了一眼,也没说什么。这米饭,有点........貌似比稀饭厚了点,比米饭多了些水。还一粒粒的,有些咯牙。我这次真要晕了,没熟!还是吃西红柿炒鸡蛋吧,最起码这个还不能中毒。  我可不可以说:“我的天呐,我想撞死。”西红柿好酸那,我看了看我爸,再看看我妈,哎,我跟我爸是同道中人啊,只有我老妈吃着香,可能是自己做的,不好吃也自然就好吃了,有成就感。         叶千晨  9月28日 07::28:0 3  此时,我已踏上了去延安的客车。还有两分钟,客车就要开了。虽说离开这个有林薇薇的这座城市,也不过是一天。可明天会是什么样,谁又会预料。  这座城市,我不知不觉已经来了大半年了。这大半年,我一次没跟家里联络,他们还会记得有我?会吧,毕竟,在一起生活,这么多年了。也或许忙的焦头烂额,忘了我这个人的存在吧。都不足为奇,毕竟,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。  客车里,有些闷热,快十月的天气,也不见得,凉快到哪去。而且,这里的其后,本就是有些干燥。  我坐在靠窗的位置,随手把窗户拉开了,外面的风吹了进来,吹在脸上,感觉还能好点。总比闷死的强。  我把书包放在一旁,翻出最近新买的MV,周杰伦的(红尘客栈),周杰伦的歌曲,一直是一种特色音乐。他独特的音乐风,很吸引我。我也算是,学着周杰伦的歌,长大的吧。正如他本人所说‘这是独特的周氏风格’。也对,周杰伦的歌曲,都是一种特色。独一无二的。这或许也是他能立足的原因吧。  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。  我翻开盖子,屏幕上的发件人,显示是“薇薇。”  打开短信,上面写着“叶千晨小朋友,你路上注意安全,我正在家,准备去洗澡,我想你了。”  这个时候,还有人惦记我。我笑了笑。在键盘上飞速的打着“遵命,薇薇大小姐,你快去洗吧,明天就看见了,到时候,别忘亲亲我就行了。我也想你了。”  合上手机,我望着窗外,我知道,现在的我,对薇薇来说,她很知足,也很幸福。可我。我自责,这么好的女孩,我忽略了她十多年。我不知道,那是爱。直到她的离开,我才知道,我爱她,不能没有。  所以,我义无反顾的来到了这个只有她的城市,当接到本科通知书的时候,我毅然的撕了,我只想陪在她身边。  重新从高二读起,这个想法,让我感觉有些可笑,我叶千晨的人生里,怎么会有这么一笔的精彩。可为了薇薇,又有什么不能?  我握着手机,琢磨着是不是该打个电话,告诉他们一声,也该有个交代了。  我拨出了那个号码,那件接听了,传来隐隐约约的炒菜的声音,我说:“吗,我今天回去,看看你。还有十五分钟。”  母亲说:“哦,晨晨呀,好,好,快回来吧,正好,我也快做好饭了。”  我说:“那就先这样,我挂了。”  没有什么询问,也没有什么激动地情绪,就如同,我每天上学,中午回家吃放,一样的平静。如果是亲生母亲,是不是就不一样了?  车稳稳的停下,我来到了那个,见到他的操场上,没有看到他,他没有来,心里有些不上不下的情绪。  我回到家,虽然生活十年,但也没有太多的情感,我换下鞋,走进客厅,我说:“妈,不用太忙,少做点就行了。”看到这么一桌子菜,觉得我也不是真的被他们遗忘了。  母亲说:“哪能,一会儿,你大伯要来,正好,你也回来了,一起吃吧。”哦,这不是特意为我准备的,这句话,如同凉水,从上贯彻倒下。如果是亲生母亲,是不是就不一样了?  我还是扯出一个微笑,帮着一起张罗。  半年前,我去了外地。走的时候,什么也没问,给的钱,帮忙办的转学。  半年后,回来了,依然如此。想好的话,也都没有再说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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